在职研究生课程《法理学》中法律理论的三种形态
中国政法大学福建教学中心是中国政法大学在福建设立的唯一面授中心,目前教学中心招收在职研究生法学硕士研修班学员(同等学力申硕),课程采用面授的形式进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在给福建教学中心学员上课时提到的法律理论的三种形态如下:
- 描述的、规范的和批判的法律理论
- 1、描述的法律理论:试图解释的是法律是什么、为什么以及它的效果;
- 教义的理论;解释性的理论;关心法律效果的理论
- 2、规范性法律理论:关心价值。我们是否应当采取严格责任以保护消费者?
- 3、批判性法律理论:法理学为法律和法律体系披上了伪正当性的外衣。法学远非一个自治的学科,它无法独立于政治学。
发布时间:2021/8/26 14:35:38阅读数: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