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法学硕士课程《国际经济法》中 CRS 的运行机制及特点有哪些?
尽管CRS的详细规则非常复杂,但其基本原则相对比较容易遵守。根据“标准”开展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首先由一国(地区)金融机构通过尽职调查程序识别另一国(地区)税收居民个人和企业在该机构开立的账户,按年向金融机构所在国(地区)主管部门报送上述账户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账号、余额、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资产的收入等信息,再由该国(地区)税务主管当局与账户持有人的居民国税务主管当局开展信息交换,最终实现各国(地区)对跨境税源的有效监管。
特点:
1,自动的:CRS将是自动的、无需提供理由的信息交换。世界上有大约3000多个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其中绝大多数都包含情报交换条款。但是,这些情报交换是根据申请进行,并非自动完成,申请时需要提供涉税的证明材料,所以实践中作用非常有限。
2,一年一次:这种交换每年进行一次。举例,中国和新加坡采纳CRS之后,某中国税收居民在新加坡金融机构拥有账户,则该居民的个人信息以及账户收入所得会被新加坡金融机构收集并上报新加坡相关政府部门,并与中国相关政府部门进行信息交换,
3,申报措施:需要指出的是,CRS并不是一个征税措施,而是一个申报措施,旨在实现信息透明化。CRS框架下,在他国的相关信息被收集交换之后,是否具体执行则由该公民的税务注册国家决定。理论上讲,中国税务部门将掌握中国税收居民海外金融资产及资产的收入状况。
发布时间:2021/8/11 13:22:58阅读数: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