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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法硕课堂-我国民事调解原则存在的主要缺陷有哪些?

在职研究生课程中,《民事诉讼法》有关调解原则存在的主要缺陷主要有以下几种:

(1) 民事诉讼法名实不符:不应叫《民事诉讼法》,应该叫《民事调解法》。

(2) “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不应当作为达成调解协议的标准,。

(3) 对调解的重视必然要求人民法院多做当事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强迫一方当事人做无原则的退让,从而损害该方当事人的利益来达成调解协议

(4) 法院调解法条规定太少必然使当事人的诉权无法有效制约法官的官方调解权 。

(5) 法官角色的两重性使得我国的调解难以在自愿和合法的基础上进行。



发布时间:2021/7/20 14:05:35阅读数: